纳吉返家服刑生变,总检察署宣告暂缓落实,以进一步厘清纳吉附条件特赦令的诠释。

总检察署发表文告指出,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9月18日核准附条件特赦令,使纳吉获准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他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既定条件。

“然而,‘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前提是他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这一表述的诠释,以及对SRC案剩余刑期的影响,出现了法律疑问。”

“一、缴纳5000万令吉罚款仅履行了罚款的部份,而SRC案的监禁刑期仍持续至2028年8月23日。基于这项诠释,居家服刑是剩余监禁刑期的替代方式或地点,并非终止监禁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