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雪州律师公会主席柯吉拉瓦妮(Kokila Vaani Vadiveloo,下图)解释:“法庭关切的关键,绝单单在‘他是否患有精神病’?真正的问题在于‘案发当时,那种精神状况是否已剥夺了他的认知能力,使他不知自己所为何事,或是不知所作所为已然犯错’。”

“社会上往往存有一种看法,认定因精神失常脱罪有失公允。然而,若有人深陷妄想或精神疾患而丧失辨别是非的能力,依据其认知能力与实际病情接受公正审理,本是其应有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