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否认暂缓纳吉居家服刑决定等同忤逆国家元首谕令,反称是为保障纳吉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总检察署说明,争议源于纳吉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后,高庭所下达的命令:“鉴于上述5000万令吉罚款现已缴纳至本庭,现授权释放纳吉……”

庭令同时载明,纳吉须以居家服刑的方式完成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

总检察署认为,这种情况会对纳吉刑期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不应由单方面擅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