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说明,“特赦当局”(pihak berkuasa pengampunan)将决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期间须遵守的条款与限制,包括探访安排及监控机制等事宜。

昨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中,赛夫丁并未点名纳吉,惟表明作为特赦一环的居家服刑,与政府拟议立法推行的居家服刑制度截然不同。

他解释,这类附条件特赦属于宪法赋予的特权,其落实方式取决于特赦当局的决定及所设条件。

“因此,援附条件特赦决定安排的居家服刑,不能直接等同于法庭援引特定法令所颁布的居家服刑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