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截至昨日,在20万7083辆活跃商用车辆中,有10万6651辆确认安装限速装置(SLD),占51.5%。

他说,对于2015年之前制造且需要后期加装限速装置的车辆,在20万2861辆中仅有3万4514辆符合规定,占17%。

“需要后期加装装置的车辆才是大问题,因为这些车辆可能不兼容,原始设备制造商(OEM)也可能无法提供技术支援。因此,我们才稍微展延合规期限。”

陆兆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盟而连突国会议员凯里尔有关强制安装限速装置执法问题时表示,限速装置执法将优先针对2015年后制造的商用车辆,因为该装置已列入车辆型号批准(VTA)的强制要求,车主只需将其激活。